有人看了我文章後說其實啥外遇劈腿偷吃
那都是結婚後才算吧?
結婚後或許那張薄薄的紙還略有法律約束以外
婚前可以多看看阿,並沒有什麼可以制止你去
交男友或女友吧!
那都屬於交友權,什麼劈腿偷吃的會不會說的太嚴重?
不適合就換嘛,硬要在一起也是痛苦!
其實,換個角度想那樣也是沒錯啦!
婚前沒有法律約束只有自己的道德約束~
有的可能會覺得談感情就得忠實..不管婚前婚後!
有的可能會覺得婚前都有選擇權..難道現在在一起
未來就非只能娶她或是嫁給他嘛?
抓姦,通姦其實都是婚後才能用的名詞沒錯!
就算你要告對方妨礙家庭也要結婚了才算!
如果只是男友或女友劈腿當然沒辦法告對方妨礙家庭!
這應該就是所謂的沒有法律可約束!
不過選擇權跟花心不能劃上等號~
婚前多看看多選擇也不能用來掩蓋花心的事實!
未婚前要交幾個當然自己爽就好..誰也管不了~
重點在於是否是已經結束了一段感情!
結束了要交在交..不交的是傻子~
但還沒結束一段感情前就大聲嚷嚷我有選擇權!
回音傳來的可能是:你混蛋~蛋~蛋!
婚前的偷吃劈腿可能沒有婚後來得嚴重~
不過重點就是都涉及到了所謂欺騙跟傷害!
能選擇但不要騙,可以哭么自己女人或男人多不好不好..
不過哭么完了就好好說實話然後分手了吧!
不是邊哭么然後邊跟別人上床!
上完了還得在自己女友或男友面前假裝~
就算是考試出選擇題也是幾個答案讓你選一個!
不是要你每個都選都要..那當然錯~
婚前有交友的權利但是並沒有刻意隱瞞跟傷害的權利!
說穿了那叫貪~
這個也不錯那個也不錯,他媽的怎麼都不錯!
然後就每個都想要!
反正結婚前大家都有選擇的條件!
這句話的確是不能否定的!
但重點在於你是一次選一個
還是一次選好多個?
一次選一個選到你甘心結婚為止那沒話講!
一次同時選很多個,然後慢慢騙...那叫..賤~~
- Jul 18 Mon 2011 01:15
婚前都有選擇的權利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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